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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市把全力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市级财政积极配合住建部门做好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储备,争取到2023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及省级补助资金共计40211万元,全力支持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截至7月底,已下达旗县区29916万元,其中,用于老旧小区改造26099万元,支持228个老旧小区配套设施、小区环境、建筑物本体、公共服务设施等进行改造;用于发放租赁住房补贴1114万元,向4000户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发放住房租赁补贴,充分发挥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财政资金使用效能;用于棚户区改造903万元,保障701户棚户区改造;拨付保障性租赁住房资金1800万元,为符合条件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等群体实现“住有所居” “安居乐业”提供住房保障。资金的下达,帮助困难群众改善住房条件,努力缓解新市民、青年的住房困难。
据了解,这部分资金均已纳入财政直达资金监管体系,在安排支出时,各级财政部门将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直达资金使用要求进行拨付。
记者 宋向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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